各二级单位及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首届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科技成果展筹备会的通知》文件,我校决定组织参加首届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科技成果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内容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精心组织遴选,推荐近5年在重大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优秀人才团队建设、思想库与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
二、展览形式
采取展板和实物集中展示以及成果汇编等方式进行展览展示。
三、有关要求
(一)展板和实物提交要求
1.展板设计
展板版面区域分为标题展示区域、重点信息展示区域和次要信息展示区域三个板面,其中标题展示区域主要展示学校名称和学校LOGO,重点信息展示区域主要展示文字内容和图片信息(每块展板:文字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图片控制在15张左右,如文字较多图片相应减少),次要信息展示区域主要展示联系人或其他信息,具体版面规划和尺寸设计参见附件1;
2.文字图片素材和实物提交要求
图片素材需提供JPG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文字内容需校稿无误。如果需要提供实物展示的,实物尺寸大小要适中,便于搬运和安放。
(二)成果汇编素材提交要求
1.科技成果素材。各单位认真梳理“十二五”以来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并严格按照《科技成果汇编纲要》(附件2)编制要求提供素材。可根据实际提供多项科技成果,数量不限。
2.科技人才素材。各单位参照以下条件组织选送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名单,并按照《科技人才风采汇编纲要》(附件3)编制要求提供素材。
科技创新人才选送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誉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团队精神,社会声誉高,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的获奖者;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二的获奖者;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
(2)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省级重点支持学科、重点学科、特色重点学科、“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人才称号,如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中的“百人领军人才”、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中的“十、百”层次人才、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以及其他部委科技人才称号等。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10月26日前,各单位将参展内容按照要求完成并提交展览成果素材给科技处成果科;科技处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统一上报并进行展览。
五、展览时间和地点:
展览时间:2017年12月中旬
展览地点:贵州财经大学
请各单位及部门积极申报,以WORD电子版方式提交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gmc.edu.cn
,若有疑问,可致电科技处成果科办公室询问。 联系电话:88416075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0月20日